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女律师,她就是孙伟伟。孙伟伟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这为她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孙伟伟律师执业超过7年,现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执业以来,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在刑事领域游刃有余。她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始终坚守在法律一线。值得一提的是,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还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证书,这些都彰显了她的专业能力。
孙伟伟律师擅长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在办案过程中,她有着独特的办案方法和敏锐的法律分析能力。她会仔细研究每一个案件的细节,结合法律条文和相关证据,为当事人制定最有利的辩护策略。
接下来,我们看看孙伟伟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刘XX因琐事与他人争吵,民警到现场处理完后,刘XX上前阻拦民警离开,还拉拽、殴打民警,在民警出示警察证警告后仍继续实施拖拽行为,用土块砸民警车、推搡民警、用土块摁压民警面部,后被民警控制,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孙伟伟律师介入此案后,仔细研究了案发当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的笔录以及现场监控录像。她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行为人行为是否具有暴力性。经分析,虽然刘XX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但不具有给民警造成伤害的危险性,依法应将其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罪。而且刘XX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法可做不起诉处理。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还有一个有争议的点,即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是否需要取得被伤害民警或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孙伟伟律师与办案人沟通后认为,袭警罪、妨害公务罪保护法益不是警察、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这类案件被害人不是警察以及执行公务人员,本案不需要取得谅解书。不过在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办案人员仍旧坚持这类案件必须取得被袭击警察或者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才能缓刑或者不起诉。
最终,在孙伟伟律师的努力下,本案争取到了酌定不起诉结果,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办理终结。这一结果充分展现了孙伟伟律师的专业智慧和丰富经验,也让当事人免受了不必要的法律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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