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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判实刑时间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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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8 · 1178人看过
导读: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实刑后,刑期计算方法因刑罚种类不同而有别。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同理,羁押一日折抵一日。无期徒刑剥夺终身自由,无刑期折抵,符合条件可减刑、假释。“判决执行之日”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日期,先行羁押可折抵刑期。
犯罪嫌疑人判实刑时间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实刑时间计算方法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实刑后,刑期计算方法因刑罚种类而异:管制: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但符合条件减刑假释

“判决执行之日”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若先行羁押,羁押期间能折抵相应刑期。

二、犯罪嫌疑人都必须羁押吗

犯罪嫌疑人并非都必须羁押。羁押是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不羁押。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同时,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取保候审而不羁押。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实施新的犯罪等社会危险性情形,一般会被羁押。

三、犯罪嫌疑人死亡了案子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刑事诉讼程序通常会根据具体阶段作相应处理。

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因为犯罪主体已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失去对象。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基于犯罪嫌疑人死亡,无法对其进行指控和审判。

若案件已到审判阶段,法院应终止审理;但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其无罪,法院应判决宣告其无罪。

另外,若犯罪嫌疑人死亡,存在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定。

在了解犯罪嫌疑人判实刑时间计算方法之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如果是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另外,在判决执行期间,罪犯若有立功等表现,可能会依法减刑,这也会对实际服刑时间产生影响。你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判实刑时间计算或其相关影响因素存在疑问呢?要是有任何不解之处,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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