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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公司会赔偿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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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6 · 2275人看过
导读:“N+1”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工作年限(N)支付经济补偿并额外付一个月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三种情形下需支付。“N”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什么情况下公司会赔偿n+1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会赔偿n+1

“N+1”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N)支付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依据《劳动合同法》,出现以下情形,公司需支付“N+1”: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里“N”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要求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除外:一是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如特定标的物已灭失、被转卖等,导致客观上无法再交付该标的物;二是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比如一些具有人身属性的劳务合同,强制履行违背人身自由原则,或继续履行要耗费巨额成本;三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这是为督促债权人及时主张权利。除上述情况外,在一方违约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三、什么情况下能申请代位析产诉讼

代位析产诉讼是指法院民事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却与他人有共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代位提起析产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请:

1.被执行人有共有财产。即被执行人与他人存在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共有房产、存款等。

2.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

3.申请执行人已取得执行依据。即已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且进入执行程序

4.共有人怠于析产。指其他共有人既不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也不提起析产诉讼,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公司会赔偿n+1时,除了常见的无过失性辞退等法定情形外,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情况。比如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这些情况下,公司都可能需要支付n+1的赔偿。你是否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呢?如果对于公司支付n+1赔偿的具体情形、计算方式或者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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