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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死亡出租合同该怎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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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4 · 2182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承租人死亡后,与其共同居住或经营的人可按原合同租赁房屋。不存在此类人员时,若合同无承租人死亡后效力终止等约定,非住宅用房合同通常继续有效,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履约;住宅用房若继承人不愿出租,一般可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关键取决于是否有共同居住或经营人、合同约定及租赁物性质等因素。
出租人死亡出租合同该怎么履行

一、出租人死亡出租合同该怎么履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若不存在上述人员,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需分情况看。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等相关内容,且租赁物为非住宅用房,通常合同继续有效,由其继承人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合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若是住宅用房,若继承人不愿继续出租,一般应允许解除合同

总之,关键在于是否有共同居住或经营人,以及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租赁物性质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合同如何履行。

二、出租人死亡后租赁物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若出租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租赁关系具有相对性,不因出租人的死亡而当然解除。继承人在继承租赁物相关权益的同时,需承担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继承人应及时通知承租人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情况。在租赁期间届满前,承租人仍可按合同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若继承人欲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需有合法正当理由,并按照法定程序通知承租人,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不过,如果租赁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则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总之,一般情况下,租赁关系会延续,继承人需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三、出租人死亡后租赁物归属有何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死亡后,租赁物的归属如下: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赁物在出租人死亡后的归属,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但与其继承人无关。继承人继承的是出租人的其他财产权益,而非租赁物所有权。承租人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并向出租人的继承人支付租金等费用。继承人有义务保障承租人依约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届满,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等情形,应正常返还租赁物给出租人的继承人。若承租人想继续租赁,可与继承人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当面临出租人死亡出租合同该怎么履行的问题时,除了要明确一般情况下合同继续有效这一要点外,还有一些关键细节值得关注。比如,租金的交付对象可能因情况而异,如果没有指定新的接收人,通常应交付给与出租人遗产有关的合法管理人。另外,对于租赁房屋内物品的损坏维修责任等问题,在出租人死亡后也需要妥善处理。你是否在出租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了类似困扰呢?要是对于出租合同在出租人死亡后的具体履行事宜,如租金交付、物品维修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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