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阶段签认罪认罚可行吗
审查逮捕阶段签认罪认罚可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包括审查逮捕阶段。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下刑罚,一般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签认罪认罚有助于体现犯罪嫌疑人悔罪态度,争取从宽处理,也利于案件快速办理,提高诉讼效率。
二、审查逮捕阶段的期限是多久
审查逮捕阶段期限分不同情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10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三、审查逮捕阶段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包括哪些
审查逮捕阶段不予批准逮捕分三种情形。一是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虽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经综合考量,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不予逮捕。二是证据不足不捕,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未查证属实,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无法得出唯一结论的,应作出不批捕决定。三是不构成犯罪不捕,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应不予批准逮捕。
在探讨审查逮捕阶段签认罪认罚是否可行时,我们要清楚这其中涉及诸多考量因素。一方面,在此阶段签认罪认罚,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让案件更快推进。但另一方面,嫌疑人需要在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的基础上谨慎决定。比如,要明确认罪认罚可能带来的量刑影响等。如果对审查逮捕阶段签认罪认罚后的量刑幅度、法律程序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千万不要盲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分析,帮你做出最恰当的选择,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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