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羁押期是多久
刑事拘留羁押期分不同情况。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这种情况下羁押期最长为1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的7日审查时间,羁押期最长可达37日。
若超过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羁押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羁押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适用对象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具体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满足上述条件,公安机关可对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羁押。
三、刑事拘留羁押时间限制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限制分不同情况。一般情形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故此种情况下拘留期限最长为10日。
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至4日,加上检察院的7日审查期,拘留期限最长为1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再加上检察院的7日审查期,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若超过法定期限仍未释放,可申请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羁押期是多久呢?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对刑事拘留羁押期的具体时长、相关法律程序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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