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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构成是怎样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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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31 · 1661人看过
导读:危险驾驶罪罪名构成判定标准如下:客观方面,包括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从事特定运输严重超员超速或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主体为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行为危及公共安全仍实施,醉酒驾驶只要明知喝酒还驾车即认定有故意。
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构成是怎样判定

一、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构成是怎样判定

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构成主要从以下方面判定: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在主体方面,一般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通常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公共安全仍实施该行为。若醉酒驾驶,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喝了酒还驾驶机动车,就可认定其具有故意。这就是危险驾驶罪的主要罪名构成判定标准。

二、危险驾驶罪缓刑人员判决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缓刑人员判决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首先,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若符合缓刑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可宣告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缓刑考验期内,需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危险驾驶罪拘役起算时间是怎样确定

危险驾驶罪拘役的起算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比如,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被逮捕,在判决宣告判处拘役后,先行羁押的时间会按照上述规定折抵拘役刑期。若先行羁押了30天,最终判处拘役2个月,那么实际执行的拘役刑期就是1个月零1天,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这1个月零1天的拘役服刑时间。需注意,具体的起算和折抵情况要依据案件实际的羁押过程及最终判决来准确确定,以确保法律执行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构成判定有着严格且明确的标准。当我们探讨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构成是怎样判定时,要知道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都构成此罪。此外,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你是否对危险驾驶罪的具体判定情况还有疑问呢?比如对于不同情形下的认定细节等。若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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