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贪污受贿罪同犯如何认定

贪污受贿罪同犯如何认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31 · 1225人看过
导读:贪污受贿罪同犯认定要考虑多方面。主观上各行为人须有共同犯罪故意,像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谋且非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协助会促成受贿。客观上存在共同犯罪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帮忙收贿。身份要素方面,不具特定身份者可与有身份者构成共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贪污受贿罪同犯如何认定

一、贪污受贿罪同犯如何认定

贪污受贿罪同犯认定需考虑以下方面:

主观方面:各行为人要有共同犯罪故意,即都明知自己与他人配合实施贪污受贿行为,对危害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比如,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共谋,非国家工作人员知晓其协助行为会促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二者就有共同故意。

客观方面:存在共同犯罪行为,各行为人行为相互联系、配合,共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帮助收取贿赂款。

身份要素:在贪污受贿犯罪中,不具有特定身份者可与有身份者构成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二、贪污受贿罪有哪些立案方式

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依职权主动立案。监察机关等依法对公职人员涉嫌贪污受贿等职务违法犯罪线索进行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主动立案侦查

二是依报案、控告、举报立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等报案、控告、举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三是依自首、坦白等线索立案。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立案标准的,可立案。若存在其他立功、坦白等表现提供了关键线索的,也可能据此立案侦查。

三、贪污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获刑标准是啥

贪污罪:根据《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玩忽职守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获刑会根据案件具体情节综合判定。

贪污受贿罪同犯的认定并非易事,除了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还需存在共同的犯罪行为。当涉及到贪污受贿罪同犯如何认定时,要考虑诸多因素。比如在共同实施犯罪过程中,各行为人是否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是否都起到了关键作用。倘若对同犯认定中的这些细节,如各行为人具体的行为性质、作用大小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贪污受贿罪同犯认定后的量刑等相关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您精准剖析,提供清晰准确的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