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药而生产、销售。
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只要实施了生产或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是否已经造成危害后果,均构成该罪;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加重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即构成该罪。
其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造成人员轻伤或者重伤;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再者,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的,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致人重度残疾;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造成十人以上轻伤;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是否立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情形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形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情形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情形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情形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只要有上述行为之一,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此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都可能构成该罪。一旦立案,将面临刑事法律的制裁。
在探讨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时,我们明确了一系列关键要素。然而,在实际法律应用中,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假药行为中的主观故意,这对于准确判断罪行至关重要。另外,对于假药造成的危害后果在量刑时的具体考量也不容忽视。若您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条件的认定标准、主观故意的界定方式,或者假药危害后果与量刑的关联等方面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消除困惑,明晰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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