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合同自出票时成立吗
客运合同一般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有例外情况。
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比如在一些长途大巴客运中,乘客上车后直接向司机购票,这种情况下,客运合同是自乘客上车并达成运输合意时成立,而非出票时。还有网络购票乘坐地铁等,往往在乘客通过闸机进入乘车区域时合同成立,并非购票出票的时间。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客运合同自出票时成立,要结合具体约定和交易习惯判断。
二、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如何准确判定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在实践中,若旅客与承运人就客运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如出发地、目的地、乘车时间、票价等,且承运人向旅客出具了客票,客运合同即告成立。这里的客票是客运合同成立的书面凭证。
例如,乘客购买了某趟长途客车的车票,售票窗口出票后,客运合同就成立了。即便之后因某些原因客车晚点或其他情况,只要合同不存在无效、可撤销等法定情形,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不过,若双方事先约定以其他方式确定合同成立时间,比如口头约定上车时合同成立等,且该约定符合交易习惯,那么就依此约定来判定合同成立时间。
三、客运合同生效条件怎样具体认定
客运合同生效条件如下:主体合格:合同当事人需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承运人应具备从事客运业务资质,乘客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意思表示真实:双方订立合同是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乘客购票时未受误导或强迫。内容合法: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像不得从事违法客运活动。形式符合要求:客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客票是合同凭证,应包含基本信息。
一旦满足上述条件,客运合同即生效,双方受其约束。承运人有义务安全、准时将乘客送达目的地,乘客有义务支付票款等。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探讨客运合同自出票时是否成立这一问题时,我们明确了客运合同通常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那么在实际出行中,如果遇到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引发的纠纷,该如何解决呢?又比如,如果客票存在瑕疵,对合同成立会有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思考。若你对客运合同自出票时成立与否,以及相关的拓展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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