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分日常处理和重大处理。
日常处理上,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该决定对夫妻双方有效,如一方购买日用品等。
重大处理方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一方擅自卖房,若买房人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过户,另一方一般不能追回房屋,但可向擅自处分方索赔。同时,夫妻可约定财产处理方式,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包括哪些
依据《民法典》,以下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个人取得的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遗嘱写明某房产由夫妻中一方继承,该房产就不是共同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具体依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明确这些非共同财产范围,对处理夫妻财产关系、解决财产纠纷很重要。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个人财产。
分割原则上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分割时,需明确财产范围和价值。常见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适用于可分物;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财产拍卖、变卖后分价款;作价补偿,一方得财产,按价值给另一方补偿。同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在探讨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有哪些时,我们了解了诸多相关要点。比如财产的分割方式、债务的分担等。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还有一些延伸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若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该如何维权?另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又该如何认定和处理?这些问题都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紧密相连。若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无论是关于财产处理的具体操作,还是上述延伸问题,都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您明晰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各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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