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要件有哪些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负有执行职责的司法人员。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的失职行为可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指在执行判决过程中有职责的司法人员。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执行判决的失职行为可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需注意,必须达到“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才构成此罪。
三、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此罪既遂,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探讨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要件有哪些时,我们知道主体需是司法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那么,若涉及此罪的共犯情况该如何认定呢?又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因该失职行为导致当事人精神损害,是否有相应赔偿规定呢?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若你对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要件及相关拓展问题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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