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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逮捕的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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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3 · 1236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一般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以内决定。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一般十四日以内决定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三日。
决定逮捕的时间是什么

一、决定逮捕的时间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二、决定逮捕的机关可以是哪些机关

决定逮捕的机关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在以下情形可决定逮捕:对自行侦查的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若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可作出逮捕决定。

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对于未被逮捕的被告人,若认为其符合逮捕条件,也有权决定逮捕。

而公安机关虽没有决定逮捕的权力,但它是执行逮捕的机关。当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三、决定逮捕的时间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在一般案件中,从拘留到决定逮捕的最长时间为14日;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为37日。

决定逮捕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决定逮捕,这个过程时间不定。你是否对决定逮捕的时间相关事宜存在疑问呢?若还想深入了解决定逮捕后的流程、期限等问题,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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