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合同撤销权的撤销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等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误解方有权请求撤销。
二是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三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可撤销。
四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二、合同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依法律规定进行。首先,明确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
在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在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
行使方式上,撤销权人应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行使,不能自行通知对方撤销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经审理,若认定撤销事由成立,将依法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合同撤销权怎么样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需遵循法定程序。首先,依据《民法典》,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情形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
行使方式上,一般应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来实现,不能仅以通知对方的方式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受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行使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如因欺诈订立合同,需提供欺诈方实施欺诈行为的证据。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后,若认定符合撤销条件,将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决。
合同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涵盖多种情况。除了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常见情形外,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了解这些撤销事由,能帮助您在面对合同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要是您对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在具体案例中的认定,或者撤销合同后的后续事宜等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让您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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