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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后是否有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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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2 · 1778人看过
导读:解除合同后可能有追偿权。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依情况可恢复原状等并求赔偿。因对方违约致合同解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担责赔偿,体现追偿权,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货物质量不符约定,买方解除合同后可追偿。但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双方原因解除合同,一般不存在追偿,各自担损失。
解除合同后是否有追偿权

一、解除合同后是否有追偿权

解除合同后可能有追偿权。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若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这里就体现了追偿权。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严重不符约定,买方解除合同后,可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货款,并赔偿运输费等额外损失。

但如果是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合同,一般不存在向对方追偿的问题,双方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二、解除合同后已履行的部分怎么处理

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应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进行处理。若合同是非继续性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双方应相互返还财产,使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比如购买商品,解除合同后买方返还商品,卖方返还货款。

若合同是继续性合同,解除通常无溯及力,已履行部分无需返还。如租赁、劳务合同,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期间、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无需返还已获得的利益,但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

若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三、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标准依不同情形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协商一致解除或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原因解除,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主动辞职等,一般无经济补偿。

当探讨解除合同后是否有追偿权时,这背后涉及诸多要点。比如若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受损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这其中就可能包含了追偿的范畴。又或者在一些特定的合同关系中,解除合同后基于公平原则等,也可能存在合理的追偿情况。解除合同后的追偿权并非一概而论,具体情况需依据合同性质、解除原因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倘若你对解除合同后的追偿权问题,如具体的追偿条件、范围界定等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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