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抢夺罪的既遂标准及立案标准

抢夺罪的既遂标准及立案标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433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抢夺罪的既遂标准及立案标准

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没有“人情味”,比如老年人摔倒在马路上,大多数人的做法都是擦肩而过等,这些现象表明现在的骗子太多,又由于道义感的减少则小偷就越来越猖狂,直接当众去抢,这造成了抢夺罪,不用担心的是我们的法律还是很强大的,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抢夺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根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第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第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第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例如,债权人多去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偿债款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夺罪论处。

二、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抢夺罪可大可小,它对自己的人生评价的影响是很大的,以上也就是抢夺罪的既遂标准及立案标准的简单介绍,小编今天也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咨询法律365,有专业的在线律师为您解答哦!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