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租给别人后被征用怎样赔偿
土地租给他人后被征用,赔偿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租赁合同对此有约定,依约处理。若无约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租人,因为这是其在承租土地上投入形成的。而土地补偿费归出租人,因土地所有权归出租人。安置补助费方面,若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安置,部分应给予承租人;若因出租人原因或法定安置情形,归出租人或依法分配。
例如,承租人在租地建了厂房,厂房补偿归承租人;土地补偿则归出租人。实践中易生纠纷,建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证据和法律确定赔偿分配,以维护各自合法权益。
二、土地租出后被征用,承租方有何赔偿
土地租出后被征用,承租方一般可主张以下赔偿:
首先是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损失。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计算出剩余租期应得租金,扣除已付租金,即为租金损失。
其次是承租方因租赁土地投入的合理费用,如对土地进行改良、增添设施等产生的费用,应按合理比例赔偿。
再者,若承租方因土地征用导致预期收益受损,比如承租方计划在该土地上从事特定经营活动,因征用无法实现预期利润,可主张相应的预期利益损失赔偿,但需有合理依据证明预期收益的存在及数额。
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租赁合同约定、实际损失情况及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确定。
三、土地租出后被征用,出租方需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土地租出后被征用,出租方通常无需担责。
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或国家,征用是基于公共利益对土地进行征收的行政行为。出租方在出租时已将土地交付给承租方使用,且征用行为并非出租方所能控制。
不过,如果出租方存在隐瞒土地即将被征用的重要信息等过错行为,导致承租方遭受损失,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例如,出租方明知土地近期会被征用却未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基于租赁进行了较大投入,这种情况下出租方可能需担责。但若无此类过错,出租方通常不承担因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的责任。
当土地租给别人后被征用时,赔偿问题较为复杂。除了土地本身的补偿款归属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也需明确。一般来说,若租赁合同对此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通常归实际投入人或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而土地补偿款在多数情况下,会根据土地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来分配。你是否正面临这样的情况,对土地租出后被征用的赔偿事宜拿捏不准?如果对补偿款分配、合同条款解读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