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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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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26 · 1595人看过
导读:若公安机关不立案,被害人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公安机关需书面说明。检察院审查后,若认为理由不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立案并送达决定书。另外,检察院认为应立案侦查且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可直接立案或要求说明理由后监督。
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怎么做

一、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怎么做

若公安机关不立案,被害人可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说明不立案依据和理由。检察院经审查,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及时送达检察院。

此外,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公安机关管辖的,检察院也可直接立案侦查,或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后,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督。

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需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规定,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没有犯罪事实包含两种情形,一是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发生,二是虽有危害行为,但不属于犯罪行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指行为已构成犯罪,但由于情节轻微,依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此外,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也不予立案,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该怎么办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控告人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可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七日内提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此外,控告人也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会通知其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立案。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控告人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当我们探讨公安机关不立案时,检察院有着重要的监督和处理职责。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该不立案决定存在错误,就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此外,被害人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你是否遇到过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却不知该如何处理呢?要是对检察院在此类情况中的具体操作、后续流程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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