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的证据具体是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八类。一是物证,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物等。二是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像信件、合同等。三是证人证言,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四是被害人陈述,即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其对自己是否实施犯罪及罪行轻重的供认或辩解。六是鉴定意见,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意见。七是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是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电子邮件等。
二、刑事案件的保证金是多少钱
刑事案件保证金指取保候审保证金,其金额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后确定保证金数额。
三、刑事案件的追诉期多久
刑事案件追诉期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期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期为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的证据具体是有哪些呢?它涵盖了物证,像作案工具、血迹等;书证,如合同、信件等;证人证言,即知晓案件情况的人所提供的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比如法医鉴定、痕迹鉴定等;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像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等。这些证据在刑事诉讼中都起着关键作用。若你对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程序、证据效力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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