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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几天转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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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18 · 1751人看过
导读:看守所关押人员转至检察院时间分情况而定。一般刑事案件,公安拘留后3日(特殊可延长1至4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侦查终结案件,公安移送审查起诉时间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2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1个月。
看守所几天转检察院

一、看守所几天转检察院

看守所关押人员转至检察院的时间不固定,分不同情形。一般刑事案件,公安对被拘留人认为需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此外,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公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二、看守所几天可以见面

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家属一般不能随意见面。在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超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须经侦查机关许可。

案件判决生效且犯罪嫌疑人到监狱服刑后,家属可以按照监狱规定进行探监。不同地区看守所和监狱对于家属探监的时间安排有差异,需提前联系了解具体规定并按流程申请。

三、看守所几天逮捕犯人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从拘留到逮捕的时间,一般是10天左右,特殊情况是14天左右,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是37天。

关于看守所几天转检察院,这在不同案件情况中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如果还有关于看守所转检察院过程中的其他细节问题,比如证据审查、程序衔接等,你是否想要进一步了解呢?若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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