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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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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967548人看过
导读: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2、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3、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5、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

非法采矿罪是行为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本文就其相关内容作相应介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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