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二、什么时候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需明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且该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什么时候能够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若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但如果无过错方一审时未提出,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此外,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当探讨什么时候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时,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对于一些特定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们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若你对委托辩护人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委托的流程、辩护人的职责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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