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家属何时能会见
刑事拘留后,在侦查阶段,家属一般不能会见被拘留人。因为此阶段案件处于侦查保密期间,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发生。
不过,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可在看守所安排下,在48小时内会见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家属经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审判阶段家属则可按法院安排进行会见。
二、刑事拘留后并无立案会怎样处理
刑事拘留后若无立案,应按不同情形处理。若发现不应拘留,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刑事拘留后未立案并非必然导致放人,而是要经过后续的审查和判断程序来决定最终的处理方式。
三、刑事拘留后改变管辖要怎么做
刑事拘留后改变管辖,一般遵循以下流程:首先,案件需由原受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向有管辖权的新机关移送案件材料,包括证据等。新机关应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于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情况,新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比如,一般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两个月,改变管辖后重新计算。在此期间,新机关继续依法开展侦查工作,如讯问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等。需注意,整个过程要严格依法进行,确保程序公正,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认为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况,可依法提出申诉、控告。
当探讨刑事拘留后家属何时能会见时,要知道这并非简单的问题。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不能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一般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不过,随着案件的进展,比如进入审判阶段后,家属经法院许可等特定程序,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会见被告人。要是您对刑事拘留后家属会见的具体流程、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助您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要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