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和逮捕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一般的羁押期限为14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7日。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案件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羁押期限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算监狱服刑时间吗
刑事拘留不算监狱服刑时间。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非刑罚执行方式。
取保候审也不算监狱服刑时间。取保候审是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在监狱服刑。
只有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并实际在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场所执行的期间,才计入服刑时间。所以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阶段的时间都不能算在监狱服刑时间内。
三、刑事拘留和逮捕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需注意,具体案件的羁押期限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羁押期限是多久呢?刑事拘留一般最长37天,公安机关会在此期间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况,羁押期限还会延长。你想深入了解这些延长情况以及不同阶段的具体规定吗?若对刑事拘留和逮捕的羁押期限相关细节仍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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