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哪些是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以下情形可变更为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会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不限次数吗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受次数限制。
法律赋予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等权利。律师会见旨在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传达家属关心等。只要案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律师基于履行职责需要,可依规多次会见。但实践中,会见可能受看守所管理规定等因素一定影响,比如在押人员较多、看守所场地等资源有限时,可能在安排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但总体原则上不限次数,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权利,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
三、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电话会见吗
在刑事案件中,正常情况下律师不能仅通过电话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权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重要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律师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是为了保障会见的规范性、真实性以及对会见过程的有效监督等。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看守所限制现场会见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能会允许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会见,但并非单纯电话会见。所以,一般而言,刑事案件中律师不能电话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里,当探讨哪些是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情形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况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侦查、起诉阶段,如果有立功表现,也有可能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另外,案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样可变更。若您对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的变更情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立功表现的具体认定标准等,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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