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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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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0 · 1188人看过
导读:挪用特定款物罪指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挪用救灾等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的行为。其侵犯专款专用管理制度,主体为相关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是故意。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样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样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特定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特定款物而挪作他用。

根据刑法规定,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犯挪用特定款物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指挪用特定款物数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是挪用数额巨大、造成人民群众重大伤亡等严重后果的情形。该罪名侵犯的是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强调是挪作其他公用,若挪作个人使用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掌管、经手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

这里的“特定款物”指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直接责任人员通常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对特定款物的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等环节负有职责的人员,比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财务人员等。他们基于工作职务便利,掌管、经手特定款物,若违反专款专用原则,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就可能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当我们探讨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样的时候,需要知道这是一种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犯罪行为。挪用特定款物不仅侵犯了款物专款专用的性质,还可能导致相关救助、建设等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影响众多群体的切身利益。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犯罪者将面临刑事处罚。比如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等。如果您对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标准、量刑幅度或者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深入了解这一罪名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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