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是否就等于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概念,合同成立仅代表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体现意思自治,而合同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
一般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有特殊情形。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才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至才生效。而且,当合同主体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等,即便合同成立也可能无效。所以,判断合同效力不能只看是否成立,要综合多因素考量。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签订合同前,审查主体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意思表示真实。
2.明确合同是否附条件或期限,了解生效时间。
3.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但未满足条件还能生效吗
合同成立但未满足约定生效条件的,一般暂不生效。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也就是说,若合同双方约定了生效条件,在该条件未成就前,合同虽已成立,但不产生法律效力。
不过,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合同生效;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合同不生效。所以,合同成立后未满足生效条件通常不生效,但要留意是否存在不正当阻止或促成条件成就的情形。
三、合同生效后不履行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不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其继续交付。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可合理选择修理、重作、更换等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
4.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要支付。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当探讨“成立就等于合同生效”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紧密相连,但其实还有不少特殊情形。比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合同成立后,只有当所附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合同才生效。另外,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即便合同成立了,若未完成这些法定程序,也不会生效。可见,合同成立并不完全等同于合同生效。如果您在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判定、特殊合同生效条件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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