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中可撤销合同是如何认定的
可撤销合同的认定情形如下:
重大误解:一方因自身过错对合同内容产生重大误解,像对物品性质、价格等的误解,且此误解违背其内心真实想法。
显失公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差异明显,致一方处于重大不利境地,违反公平原则。
欺诈:一方有意向对方告知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决定。
胁迫:以损害对方或其亲友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本意的表示。
在这些情形中,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有期限,通常是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
二、民法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分不同情形: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若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所以,撤销权行使有明确时间限制,超期将无法行使。
三、民法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区分不同情形: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
需注意,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规定。
当我们探讨民法中可撤销合同是如何认定的时候,除了文中提及的基于重大误解、一方欺诈、胁迫手段、显失公平等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也可认定为可撤销合同。另外,当事人受第三人欺诈,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这些复杂的可撤销合同认定问题,您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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