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做伤情鉴定的调解无效吗
1.未做伤情鉴定与调解有效性并非必然关联。若双方对损害及赔偿有争议,调解是途径。伤情鉴定虽重要,未做时,若双方有调解意愿且能就基本赔偿事项达成共识,调解仍可进行。
2.但涉及需依伤情鉴定确定赔偿责任和数额的情况,未做鉴定会给调解带来困难。缺乏明确医学依据,双方赔偿分歧难以调和。
3.总之,未做伤情鉴定非调解无效绝对因素,需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判断。
二、未做伤情鉴定的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未做伤情鉴定的调解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协议就是有效的。未做伤情鉴定并不必然影响协议效力,它只是可能在确定损害程度上缺乏科学依据。
不过,如果一方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因未做伤情鉴定而对伤害程度、赔偿数额等存在错误认知,或者协议显失公平,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调解协议。
三、未做伤情鉴定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未做伤情鉴定时调解达成的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只要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不过,若后续经伤情鉴定发现伤势严重程度远超签订协议时的预期,继续履行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所以,一般情况下协议有效,但存在特殊情形可变更或撤销。
在探讨没做伤情鉴定的调解是否无效时,要知道没做伤情鉴定并不必然导致调解无效。虽然伤情鉴定能为调解提供更准确的依据,但调解过程中双方基于实际情况达成的协议,只要是自愿、合法的,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比如有些轻微纠纷,双方通过沟通协商,对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即使没做伤情鉴定,调解也是有效的。然而,如果后续伤情出现变化,或者对之前调解内容有争议,可能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处理。若您对没做伤情鉴定时的调解有效性及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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