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由哪个部门处理
1.刑事诉讼主要由三部分参与处理,分别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前期工作,像侦查、拘留以及执行逮捕等,它是刑事诉讼的开始环节,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2.人民检察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进行审查起诉以及提起公诉等工作。
它会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细致审查,然后决定是否要将案件起诉到法院等,对整个诉讼流程起到关键的监督作用。
3.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判工作,
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公正审理,最终作出判决,明确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承担的刑罚等,这三个部门紧密配合又相互制约,携手完成刑事诉讼过程,有力保障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二、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权利谁保障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主体具有多元性。
首先,司法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责。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需依法定程序进行调查,保障犯罪嫌疑人不受非法羁押、刑讯逼供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要确保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申请回避等权利。法院在审判环节,保障其辩护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等权利,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审判。
其次,犯罪嫌疑人可自行辩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此外,法律监督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舆论也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起到监督作用,促使司法机关依法办事,确保犯罪嫌疑人权利得以保障。
三、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由谁负责
在刑事诉讼中,不同主体承担不同的证据收集职责。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力也有义务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侦查刑事案件,通过勘验、检查、搜查、讯问等手段收集证据。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自行收集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也会对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必要时自行补充侦查。
自诉案件中,自诉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自行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此外,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当探讨刑事诉讼由哪个部门处理时,我们知道不同阶段有不同负责部门。在侦查阶段,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他们会对犯罪行为展开调查取证。而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则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到了审判阶段,自然是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管辖权的争议等。若你对刑事诉讼具体该由哪个部门处理,以及处理流程、部门职责划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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