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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传染毒种扩散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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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2 · 1442人看过
导读:从事传染病菌种、毒种工作的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违反且有特定情形的应立案追诉并追究刑责。立案追诉情形包括导致甲类等传染病传播、致使乙丙类传染病流行等。为避免不良后果,相关人员要加强法规学习、规范操作,单位要加强管理监督、健全防控机制,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保障公共卫生与社会稳定。
刑法中传染毒种扩散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一、刑法中传染毒种扩散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

从事相关传染病菌种、毒种工作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违反规定且有特定情形的应立案追诉并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情形会被立案追诉:一是导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二是致使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三是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四是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五是存在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相关人员要加强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单位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对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刑法中非法采集血液罪以何标准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非法采集血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3.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未取得国家有关血液采集许可,擅自采集血液,只要有损害他人健康可能的行为,也应立案追诉。

三、刑法里传染毒种扩散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后果严重”通常指造成传染病传播、人员感染等不良后果;“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指造成大规模传染病流行、多人重伤或死亡等极其严重的后果。司法实践中,对后果严重程度的判断会综合考虑传染病的种类、扩散范围、影响等因素。

当探讨刑法中传染毒种扩散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构成传染毒种扩散罪,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呢?依据法律规定,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在司法实践里,对于“后果严重”和“后果特别严重”是如何界定的,也影响着最终的定罪量刑。若你对传染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细节、刑事处罚判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萦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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