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的应该如何认定
信用卡诈骗认定主要看以下几点: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比如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其信用卡进行交易。
4.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之一,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标准一般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具体定罪量刑要依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二、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信用卡诈骗量刑分三档:
1.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需注意,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以五万元为起点。若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信用卡诈骗认定后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信用卡诈骗认定后,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情形。“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当探讨诈骗的如何认定时,除了明确认定的核心要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诈骗认定后,受害者该如何挽回损失是很多人关心的事。通常,受害者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待案件侦破后,有可能追回被骗财物;若涉及民事诉讼,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诈骗者赔偿。另外,诈骗行为中的金额认定也至关重要,不同的诈骗金额在量刑上有很大差异。你是否曾遭遇过疑似诈骗的情况,对诈骗的认定还存有疑问呢?如果对于诈骗认定后的后续处理、金额界定等问题还不清楚,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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