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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固定住所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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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2 · 1535人看过
导读:监视居住的固定住所通常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一般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有住房,如拥有产权的房子,也可是其合法租赁且合同真实有效的住房。无固定住处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但指定居所不能是羁押或专门办案场所,且要符合安全、便利等条件。固定住所需具备生活必需条件,其认定要综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监视居住的固定住所指哪些

一、监视居住的固定住所指哪些

监视居住的固定住所通常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其一,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有住房,像他们拥有产权的房子等。

其二,也可以是其合法租赁的住房,且租赁合同必须真实有效。

对于无固定住处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不过指定居所要符合安全、便利等条件,不能在羁押场所或专门办案场所执行。需注意,固定住所得具备生活必需条件,以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总之,固定住所的认定需综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二、监视居住的期限都可以抵刑期么

监视居住的期限并非都可以抵刑期。一般情况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然而,在住处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这是因为住处监视居住相对较为宽松,与被判处的刑罚性质和执行方式存在差异。

总之,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才可以抵刑期,且要根据不同的刑罚种类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抵,而住处监视居住的期限则不能抵刑期。

三、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其条件主要包括: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

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以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兼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监视居住的固定住所指哪些时,其实固定住所涵盖了多种类型。一般来说,自己名下合法拥有产权的房屋可作为固定住所,比如购买的商品房。长期租赁且租赁关系稳定、居住时间较长的房屋也算,像连续租赁居住数年的住所。还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稳定居住场所也在此列,比如单位提供的长期宿舍等。若你对监视居住固定住所的具体界定、申请流程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深入了解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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