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动产怎样分配
1.离婚时动产分配先尊重双方意思自治,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处理。若协商不成,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主要看取得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通常属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2.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动产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生活需要等因素分配,如一方生活困难会适当多分。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配时可少分或不分。
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应积极协商,理性分配动产。若协商困难可寻求专业调解机构帮助。同时,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不当行为影响财产分配。
二、离婚不动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时不动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不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三、离婚不动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不动产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若不动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探讨离婚动产怎样分配时,除了常见的动产分配方式,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要了解。比如动产分配后若涉及过户问题,像车辆、贵重首饰等,手续该如何办理,这可能会影响到实际的所有权归属。另外,如果一方隐瞒、转移动产,另一方发现后在法律上该如何维权,也是值得关注的点。离婚过程中动产分配往往伴随着诸多复杂状况。要是你在离婚动产分配以及后续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详细法律规定,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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