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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回扣构成贪污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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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1 · 1980人看过
导读:收受回扣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贪污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身份人员,若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回扣、手续费并归个人所有,按贪污罪论处。而公司、企业等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收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若符合商业贿赂规定,则按相关罪名处理。认定关键在于主体身份与构成要件,要依事实和证据依法判断。
收受回扣构成贪污罪吗

一、收受回扣构成贪污罪吗

1.收受回扣是否算贪污罪,得看具体情形。贪污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身份的人。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里,违反规定收回扣、手续费且归个人,就按贪污罪论处。

2.像公司、企业等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收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是贪污罪。要是行为符合商业贿赂规定,就按相关罪名处理。认定关键在主体身份和是否符合构成要件,要依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判断。

二、收受回扣在何种情形下会构成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的,以贪污罪论处。依据《刑法》,贪污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里,交易双方给予或接受回扣本属商业行为,但国家工作人员若违反国家规定,未将回扣如实入账,而是私自据为己有,就符合贪污罪特征。

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考量是否“账外暗中”收受。“账外”指未在单位正规财务账目中反映;“暗中”表示不公开、不透明。同时,回扣需归个人所有,若用于单位业务拓展等合理用途,则不构成此罪。贪污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或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较重情节的,依法定罪处罚

三、收受回扣构成商业贿赂罪

收受回扣可能构成商业贿赂相关犯罪,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有故意收受回扣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比如,企业采购人员私下收受供应商回扣,为其提供交易机会。

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的,则构成受贿罪。

不过,如果回扣如实入账,符合商业惯例和财务制度,是正常的商业促销手段,不构成犯罪。所以,收受回扣是否构成商业贿赂罪,要结合主体身份、行为方式、是否如实入账等多方面综合判断。

在探讨“回扣构成贪污罪吗”时,除了核心的判定问题,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值得了解。首先,回扣的性质不同,法律认定也有差别,若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另外,即使不构成贪污罪,收受回扣也可能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其他罪名。并且,回扣数额大小、款项用途等因素也会影响最终的法律定性。如果您对回扣相关的罪名区分、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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