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可能撤案吗
取保候审这一行为并不代表着案件一定会以撤案的形式结案,然而它却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对嫌疑犯或被告人实施的强制性措施,旨在让他们能够在庭外等候审判的裁决。至于案件是否会被撤案,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调查情况以及审查起诉的最终结论。若经侦查部门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或者在审查起诉环节中,检察院认为该案件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案件便有可能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取保候审案子一般大吗
成功获得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情的严重程度降低,而仅仅是因为当事人符合了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而已。
然而,倘若取保候审期满后,仍旧可能面临被判处实刑的风险。
当然,取保候审制度通常更适用于那些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通过在审判阶段全力以赴地申请缓刑,可望取得更为理想的结果。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相关司法机构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暂时不对其进行关押、羁押的处理方式。
而对于已被批准逮捕的涉案人员,若经诊断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之中,以及所犯下的罪行较为轻微者,皆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天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有且仅有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者被告,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都有权采取取保候审,并应当督促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然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时间限制也是严格的。在此十二个月的固定期限内,司法机构需要根据事例的实际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状况,来决定是取消取保候审的状态,并更改其他强制手段,还是就此终止取保候审状态。如果期限临近,但事例仍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或审理工作的话,则法律必须解除原来的取保候审状态,并更换其他强制手段。
取保候审不是撤案,是刑事诉讼中对嫌疑犯或被告人的强制措施,让他们庭外等候审判。撤案取决于调查和审查起诉的结论。若经侦查部门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或者在审查起诉环节中,检察院认为该案件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案件便有可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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