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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无人管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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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2208人看过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该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与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拘留无人管会怎样

一、刑事拘留无人管会怎样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拘最多不得超过37日。在此期间内若未能做出逮捕决定,则需相应地改变对其的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

然而,如果已经刑拘40余天但并未释放该人员,那么将会面临以下几种可能的结果: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公安部门在决定是否对某名被刑拘人士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期满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此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部门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日。

其次,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若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该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最后,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人员,公安部门应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无罪找什么赔偿

若您因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实施刑事拘留,且事后查明并非有罪者并予以释放,那么您可依法向作出相关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申领国家赔偿

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阶段、起诉和审判环节,公安、检察及法院三大司法机关均享有对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权力。

然而当经过深入调查后,确认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属无辜,并予以释放在无疑点情况下,可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

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事项,我们提供以下指导原则:

每日的赔偿金额应根据我国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至于对公民生命和健康权造成侵害的情况,赔偿金额则依照如下规定计算:

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并同时赔偿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

此种情况下每日的赔偿金额应基于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来计算,最高额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全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刑事拘留无罪如何赔偿金额

倘若通过刑事诉讼过程之后被判定为无罪释放,那么针对此行为所引发的国家赔偿,其数额将会按照本国上一年度各个职工业余日平均收入来计算每天应配给的赔偿金。而决定具体赔偿数额的诸多因素中,无非就是被误判入狱的实际时间段长短罢了。因此,在核算这份赔偿时,我们必须要明确被锁定入狱以及获释的具体日期,以便精确无误地算出这段时间的总长度。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对于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而诱发其他损失的可能性,比如精神上所受的创伤和伤痛。如若这种情况确实发生了,而且产生了重大的不良影响,那么相应的精神损害补偿抚恤金就应当予以支付。然而,切记申请国家赔偿也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前务必先向有责任承担赔偿义务的相关机构进行咨询。

我国法律规定,刑拘最长37日,未逮捕需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刑拘超40日未释,公安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审查,可延长一至四日;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30日。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逮捕。不予逮捕需立即释放,并告知检察院。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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