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不能犯事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不得再次犯罪?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区或县城范围;如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在接到传唤通知时,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严禁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等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时间到案件是不是自动撤销
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期满后,并不会导致其涉嫌的案件自然被撤回。
实际情况下,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应由相关执法机构即决定机关作出关于解除该项强制措施或是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机关。
然而,对于案件是否会继续进行刑事诉讼程序这一问题,则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关依据案件的证据收集情况、事实认定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因此,取保候审的期限与案件是否被撤销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三、取保候审后开庭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其含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经由保证人签署担保文书或者向公安机关缴纳保证金之后,可以免受拘留或监禁,进而在法院审理事例时等待处置结果。而当取保候审后的被告人接到法庭传唤,便意味着事例正式步入了审判环节。
在此过程中,法官将会针对具体案情展开全面的审理工作,辩护方及公诉方将分别向法庭展示证据并展开辩论,以求辨明被告是否触犯刑法并确认应被判处的刑罚程度。一般而言,被实行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事例已然终结或被告必然无罪释放。被告人在该期间内,仍旧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事项,按照要求准时出庭参与庭审活动。如若在庭审过程中被判定有罪,被告人将会依法承受与其行为相适应的刑事处罚;相反地,倘若被告成功证实自己无罪,亦将会得到国家法律的无罪宣布。总的来说,经过取保候审后的开庭审理,无疑是事例审判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与决定性步骤。
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需遵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地市区或县城;住址、单位、联系方式变更须24小时内报告;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违法行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