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从犯怎么判
关于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从犯的量刑标准
对于因涉嫌触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而面临指控的人士来说,通常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的处罚方式。而此项罪行的具体立案标准则主要包括了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的名义,专门设立用以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的行为;以及在开设用于实施不良行为的网站方面,其数量已经累积达到了三个及以上,或者是在注册用户账号的数量上,累计总数超过了两千个这样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利用网络罪怎么量刑
关于非法利用网络罪的量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针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多项行为,情节严重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需依法处罚罚金;
情况严峻者,则可能面临更长时间的囚禁与罚金处罚。
具体而言,以下是其中重要的一些条款:
首先,通过设立建立网站或是社交群体,用以进行诈骗、传授犯罪技巧、制造或出售违禁物品、管控物品等非法活动。
其次,释放传播制作或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控物品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犯罪信息。
再者,作为实施诈骗罪等犯罪活动的媒介,发布各种信息。
然而,若以上行为系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将面临给予单位相应的罚金处罚,同时对该单位的直接管理负责人及其他主要责任人亦将按照上述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在上述两种情形发生的同时,若同时还涉嫌其他犯罪行为,便应依据处罚较重的法条对案件进行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怎么判
对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定罪量刑问题,需要结合多种考察因素进行精确判定。一般的量刑原则是对罪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或者单独处罚金。在实际量刑过程中,主要参考的是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其中包括行为人所建立的网站及通讯群组的数量、发布违法信息的次数、涉及的人员规模以及违法所得的金额等等。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可能仅处以罚金;而当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时,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双重处罚。举例来说,多次组织他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已经产生了重大恶劣影响的,往往会被视为情节严重。然而,最终的判刑结果仍需依据个案的具体情节与证据状况,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判断和判决。
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人,常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立案标准包括: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设立用于犯罪的网站;开设三个及以上不良行为网站,或注册用户账号总数超过两千个。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