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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了检察院还有挽救的余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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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1993人看过
导读:在案件进入了法院审理程序后,仍有可能通过相关操作来实现挽救的目的。到了审查起诉这个关键的环节,当事人有权向检察官提出不起诉的请求,最终决定权掌握在负责此案的检察机关手中,他们将依据来自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慎的审核,以期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所必需的证明标准。而当检察院收到由监察机关移交过来的案件时,他们必须按照本法律以及《监察法》的所有相关规定展开仔细的审查工作。
案子到了检察院还有挽救的余地吗

一、案子到了检察院还有挽救的余地吗

在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审理阶段后,是否仍有机会进行挽救?

若相关案件已经诉至法院,仍可寻求补救之策。在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之后,您享有向检察院提出不予起诉之议的权利,具体衡量标准在于公诉机关依据公安机关所呈交的证据材料,审慎评估其是否足以达到起诉所需证实之标的。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严格按照法律和监察法规则,对由监察机关移交的诉讼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假如经过详尽的审查,人民检察院判定有必要进一步补充核查相关证据,应将案件返回给监察机关,由其进行补充调查;或者在必要情况下,检察院也可以自行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此外,当监察机关向检察院交付经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时,检察院有责任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先期拘留,并自动解除先前的留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二、案子到了检察院会怎么处理

案件已然向检察机关递交,这意味着公安部门已完成对于该案的全面侦查、举证和取证工作。现检察院需要负责依据法律规定,将涉及违法行为的科罪诉求付诸法律行动。所有需要提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都必须经由检察院严格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及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作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案卷材料、证据一同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一时间将案子移送具体情况通知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该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注明相关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是撤销案件的决定。

三、案子到了检察院了是不是要请律师醉驾

醉酒驾驶案行至检察院审理阶段,聘请律师则显得尤为重要。律师有权接触并查阅本事例所涉的各类资料,以便更深入地理解此案的详情,对所有法律证据进行谨慎研究,评估其合法性及充足程度。在这个关键的审查起诉环节中,律师可向嫌疑人无偿传达关于法律意见方面的专业知识,其中包括是否可能存在减缓或减轻惩处的特定状况等内容,同时也能适时地与检控官展开沟通,进而提出有利于嫌疑方的辩护立场以及论点。假如嫌疑人的醉酒驾驶行为属于较为轻微的事例,律师甚至可通过努力帮助获取相对不起诉等较为理想的结果。总的来说,争取律师的实质参与,不仅对维护嫌疑人人权起着关键作用,而且会为该案的公正审判带来坚实的后盾。

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理阶段后,仍有挽救机会。在审查起诉环节,可向检察院提出不予起诉建议,标准在于证据是否充分。检察院需全面审查监察机关移交的案件,必要时可补充侦查或要求监察机关补充调查。检察院接收留置案件后,应先行拘留并解除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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