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还可以再办吗
在经过取保候审程序之后,申请重新进行相关手续会变得较为困难。
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已经经历了一次申请和执行流程。
除非存在新的状况或合理理由,例如案件的性质或情节发生显著改变、原有的取保候审条件无法继续适用且存在新的适合重新申请的情况等,否则很难再次取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最终能否成功重新申请取保候审,需要依据司法部门对具体案情的分析判断来做出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经历取保候审后,重新申请通常较为困难。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已依法经过一次申请与执行。除非出现新情况或合理理由,如案件性质变化或原条件不适用且有新的申请基础,否则再次批准几率较低。重新申请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司法部门对案情的具体分析判断。
二、取保候审后再逮捕是怎么回事
如果原有的犯罪行为尚未结案或发现新的证据,则必须采取进一步措施。
对于在我们手中掌握的证据可以清楚地显示有确凿的犯罪事实,并且可能被施予徒刑甚至更严重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我们应该采取保全措施来防止其再行发展什么社会危险性,但若此举仍旧无法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就必须准备将其逮捕。
另一方面,倘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罪犯可能会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乃至更高的处罚,又或是他们以往曾有过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等问题,那么他们也同样需要面临逮捕的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后还可以监视居住吗
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仍然可以对涉案人员实行监视居住的政策。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两者同属刑事诉讼中适用的强制性措施,然而,二者所涉及的适用条件却各具特色。取保候审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被告单处罚金等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同时还适用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监视居住这一措施则主要针对符合逮捕标准但是因存在特殊情况而不适宜实施逮捕,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遵循取保候审规定方面出现违规现象,需进行监视居住处理的情况。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例的实际情况出现了新的变化,又或者是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存在不当行为,司法机构若认为有必要的话,便可将其变更为监视居住。总而言之,是否要变更强制措施,必须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在经历取保候审后,重新申请通常较为困难。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已依法经过一次申请与执行。除非出现新情况或合理理由,如案件性质变化或原条件不适用且有新的申请基础,否则再次批准几率较低。重新申请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司法部门对案情的具体分析判断。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