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多久上交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付之时限方面,通常情况下应于正式启动取保候审程序之初便进行缴纳。众所周知,当公安部门决定对潜在或已定罪的犯罪分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手段时,即有义务将此消息告知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并要求他们按时交纳所需的保证金。请各位注意,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并不单纯取决于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罪犯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单一因素,而是要经过综合考虑后才能最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办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
对涉案人员采用以交纳保证金方式进行取保候审的操作中,其保证金的起始额度设定为人民币1000元整。
与此同时,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以下几个关键因素予以全面考量:
首先是犯罪嫌犯或被告人人身所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其次是案件本身的基本特性及严重程度;
第三是可能被判定的刑事处罚轻重;
再者是犯罪嫌犯、被告人自身的经济状况及其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规定是什么
保释金的没收须按照下述基本原则进行:被保释出狱的刑事被告或嫌犯若有违反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保释规定的行为,且已经缴纳了保释金,则应没收其部分或全部的保释金。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但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报告;在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干扰证人作证;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等。决定没收保释金的过程必须经过严谨的审批程序,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构作出决定,同时还需通知相关银行将保释金予以没收。对于被没收保释金的当事人,如对该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通常在启动程序之初缴纳。公安部门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时,需告知罪犯或其亲属并按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及罪犯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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