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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有没有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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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2155人看过
导读:这个行为虽然不是直接针对特定的被害人,但是对公共安全有威胁。比如酒驾、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品这些情况,虽然不一定马上造成伤害,但是潜在的危险很大。要是出了事,就会有明确的受害者,会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这些后果。所以说,危险驾驶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要狠狠地打击,才能保证公共道路的安全和顺畅。
危险驾驶罪有没有受害人

一、危险驾驶罪有没有受害人

肇事者在实施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过程中并不一定会明确涉及到某位特定的被害人

实际上,此类犯罪涵盖了多种情境,如追逐竞技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执行校车服务或是运送乘客,超过额定承载人数或者时速限制,以及违反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等等。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饮酒后驾车的情况,若情节轻微并未引发交通事故,可能无法立即找到具体的受害者。

但是,这类行为却潜在地威胁着众多行人和车辆在公共道路上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及其财物。

然而,一旦因为危险驾驶而诱发了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这时候便会出现明确的受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肇事者在危险驾驶时可能未直接涉及特定被害人,但这种行为威胁公共安全。 它包括多种情境,如酒驾、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品等。 虽然有时未立即造成损害,但潜在危害巨大。 一旦发生事故,就会产生明确受害者,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 因此,危险驾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应严厉打击,以保障公共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可以数罪并罚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往往是无法进行数罪并罚的。

若同一被告人既犯下了危险驾驶罪,又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依照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这是由于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让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离现场或是具有其他极为恶劣情节的,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因为逃跑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更要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先定重罪,后论轻罪的原则。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危险驾驶罪孕妇拘役怎么判

针对孕妇被控告犯有危险驾驶罪事件,在评估并判定其应受刑罚程度如拘留还是监禁时,通常会高度关注该女性孕者所特有的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普遍认同的观点,对孕产妇群体应当贯彻较为宽松的刑事司法政策。实际上,在实践法律工作中,尤其是当面临孕妇这类特殊群体的情况时,经常会灵活采用监外执行的方式,以等待她们顺利生产并渡过哺乳期之后,再重新执行可能需要承担的刑罚罚则。然而,尽管如此,这并不代表着孕产妇就能够彻底摆脱刑事责任的追究。判决过程中将会详细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水平、以及是否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结果等等。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也有可能会给予相应的减轻处罚。总而言之,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我们将竭尽全力地确保孕产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以及特殊的身体状况得到格外重视和关怀。

肇事者在危险驾驶时可能未直接涉及特定被害人,但这种行为威胁公共安全。 它包括多种情境,如酒驾、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品等。 虽然有时未立即造成损害,但潜在危害巨大。 一旦发生事故,就会产生明确受害者,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 因此,危险驾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应严厉打击,以保障公共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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