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会判赔钱吗
刑事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与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与否之间并非存在必然的且直接的联系。
在一般的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中,若犯罪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即便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仍有可能面临判决赔偿的境地。
例如,在故意伤害这样的案件中,受害者因为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等方面的经济损失,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受害者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倘若受害者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也同样拥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取保候审与赔偿责任无直接必然联系。
犯罪致受害人经济损失,取保期间仍可能被判赔偿。
如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需赔医疗费、误工费等。
据《刑诉法》,受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因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取保候审怎么申请回家
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内享有离开本辖区外出市外活动的权利,但需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
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司法机关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乡镇区域,则将面临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额没收的风险。
所谓取保候审,实为相关执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员实施的暂时非拘禁处置方式。
针对应当逮捕之人犯,若经查证发现其患有重大疾病,亦或是在孕期、哺乳期内,抑或是罪责相对较轻,均可实施取保候审的手段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保证金可以退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法律的行为,通常情况下,保证金将无法予以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作为一项担保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倘若被取保候审者在这一期间内违反了相关规定甚至再次犯罪,便意味着他们并未履行法律所赋予的义务,从而破坏了原本设定的担保条件。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保证金进行没收处理。然而,若新发生的犯罪并非由于故意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引发,那么关于保证金是否应当退还的问题,则需依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后再做定夺。
取保候审与赔偿责任无直接必然联系。
犯罪致受害人经济损失,取保期间仍可能被判赔偿。
如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需赔医疗费、误工费等。
据《刑诉法》,受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因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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