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如何确定抚养子女权的具体办法
在离婚诉讼中,抚养子女权的裁定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倾向于将其判归母亲抚养。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如下情况,其子女可能会被指令由父亲抚养:
(1)母亲患上了久治不愈的病毒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性质的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处;
(2)母亲虽然具备抚养能力,却未能尽到相应责任,在此情况下,父亲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3)此外,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呆在母亲身边生活的,也应考虑相对应地变更其抚养权归属。
其次,针对年满两周岁且尚未成年的子女,在各方要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裁决。
其中,如果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则父亲或者母亲可以优先获取抚养权:
(1)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是因为其他特殊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的一方;
(2)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如果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将会给孩子的身心发展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
(3)当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至少有一个其他子女的时候;
(4)当父亲与母亲养育条件大致相同,并且双方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孩子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一同居住了好几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意愿帮其照顾孙子或外孙的话,将会成为较为有力的改变抚养权归属的有力因素;
(5)为了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父母双方可以就轮流抚养孩子的方案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这样的方案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伴侣间决定离婚,若是双方于结婚前或婚後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归属问题达成明确协议的,将依照该协议予以处置;
若无任何书面约定,则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划分,夫妻双方可先行进行友好协商。
若仍无法达成共识,应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与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离婚诉讼中,抚养子女权的裁定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倾向于将其判归母亲抚养。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如下情况,其子女可能会被指令由父亲抚养:
(1)母亲患上了久治不愈的病毒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性质的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处;
(2)母亲虽然具备抚养能力,却未能尽到相应责任,在此情况下,父亲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3)此外,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呆在母亲身边生活的,也应考虑相对应地变更其抚养权归属。
其次,针对年满两周岁且尚未成年的子女,在各方要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裁决。
其中,如果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则父亲或者母亲可以优先获取抚养权:
(1)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是因为其他特殊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的一方;
(2)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如果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将会给孩子的身心发展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
(3)当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至少有一个其他子女的时候;
(4)当父亲与母亲养育条件大致相同,并且双方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孩子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一同居住了好几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意愿帮其照顾孙子或外孙的话,将会成为较为有力的改变抚养权归属的有力因素;
(5)为了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父母双方可以就轮流抚养孩子的方案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这样的方案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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