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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看望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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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2320人看过
导读:离婚期间若无法探视孩子,建议先尝试真诚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上,禁止探视被视为侵权,法院将公正裁决探望方式和时间,并要求双方共同协助执行。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需配合。具体方式和时间可协商,若无共识由法院判决。如探望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待原因消除后恢复。
不让看望孩子怎么办

一、不让看望孩子怎么办

若遭遇离婚期间无法探视孩子之情形,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通过真诚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经过多次努力依旧不能达成共识,那么不妨考虑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起诉讼。因为在法律层面上,离婚期间禁止探视孩子的行为已经被视为一种侵权行为,法院将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同时也会要求父母双方共同履行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望子女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的义务。关于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及时间,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法院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判决。

然而,如果父或母在行使探望权时,其行为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那么法院有权依法中止该探望行为;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恢复正常的探望活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不让看望孩子可以不付抚养费用吗

离婚诉讼乃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程序的初始与终止之时,都认定原被告是否具备或未满足离婚的法定义务,审判人员仅仅是在劝合或是促离之间进行斡旋和协调。

对于一般性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实施调解工作需分为三各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以及当事人的态度进行教育引导,鼓励双方通过协商化解纷争。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观点,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在此过程中发挥中间人的角色进行调停。

3.调解终结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共识(若达成离婚协议,还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及子女抚养义务的承担等问题上同时达成共识),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准确无误地记录在案,待双方当事人确认并签署盖章后,调解即宣告生效。

若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应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如若开庭调解未能成功,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告知当事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

二是若是在开庭审判过程中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可宣布调解结束,直接进入下一个审判环节,审判人员亦可当庭宣判,或者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遭遇离婚期间无法探视孩子之情形,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通过真诚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经过多次努力依旧不能达成共识,那么不妨考虑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起诉讼。因为在法律层面上,离婚期间禁止探视孩子的行为已经被视为一种侵权行为,法院将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同时也会要求父母双方共同履行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望子女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的义务。关于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及时间,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法院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判决。

然而,如果父或母在行使探望权时,其行为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那么法院有权依法中止该探望行为;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恢复正常的探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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