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后可以交钱减刑吗
不可以。是否减刑要看其在监狱中的改造表现。罚金只是作为一种附加刑,并不能作为减刑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判刑后可以取保候审不
被判定为罪犯者,通常无法立即实现取保候审步骤。保释候审作为一种严厉的刑事保障措施,通常适用于尚未作出最终判决的案件,亦即在审判结果尚未作出之前,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所实施的暂时性的人身自由约束。然而一旦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将会步入执行阶段,此时所适用的则是缓刑、假释等相关制度。然而,若罪犯在服刑期间出现特殊状况,例如患有严重疾病等,他们或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保外就医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不可以。是否减刑要看其在监狱中的改造表现。罚金只是作为一种附加刑,并不能作为减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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