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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如何确定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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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2145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挪用公款罪涵盖三种行为:一,擅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二,进行非法活动以公款为工具;三,公款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逾期未还。实施以上任一行为,即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资金罪如何确定数值

一、挪用资金罪如何确定数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以下三种行为之一,将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第一,其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以上,且超过3个月尚未归还;

第二,其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以上,并且这些资金被用于营利性活动之中;

第三,其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而且这些资金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中。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以下三种行为之一,将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第一,其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以上,且超过3个月尚未归还;

第二,其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以上,并且这些资金被用于营利性活动之中;

第三,其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而且这些资金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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