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实施的刑事拘留期间上限一般是37日。这其中包含了案件调查阶段最长不超过30天的拘留时限,以及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批准逮捕的7个工作日。若在这一期限内人民检察院未能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则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需要什么程序
关于刑事案件中拘留措施的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应由相关单位制作《呈请拘留报告书》,详细列出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实施拘留的具体缘由,并向上汇报至公安机关的负责同志进行细致审核,经过慎重研究之后,负责人有权利签发出拘留证;
其次,在获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后,应向被拘留者展示该证件,同时明确告知其已被依法拘留;
最后,应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家法律体系,公安部门在进行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拘留期限通常为37天,其中调查阶段的时间上限为30天,而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时则需要额外花费7天的时间。如果检察机关未能做出逮捕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就必须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或者采取其他适当的强制措施来替代拘留。这样的规定既能够有效地保障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范,从而实现公正、公平的司法审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