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销社土地权属是国有土地吗
原始供销合作社所占用的土地,应当归属于国有划拨用地,其使用权限由供销合作社享有。在国营企业宣告破产之后,该土地存在着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是进行国有划拨土地的补充办理出让,或者是将其视为国家资本进行估值然后入股。若采用前者方式,则土地的使用权将会转变为私人或私人企业;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该土地的所有权会被部分划分给私人或私人企业以及国家,但土地的属性依旧保留为国有,只不过是使用权的主体有所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供销社下岗职工新政策
(1)在下岗之时,员工们可按照其工作年限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补偿金;
(2)在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之下,办理好《失业证》和《再就业证》之后便可申请失业保险金;
(3)针对下岗员工群体,特别是女性年龄满40周岁,而男性则需达到50周岁的人员,首次申请社保补贴将可享受到长达3年的优惠待遇;至于具体补贴的标准,各个省份和地区之间会有所区别,有些地方会通过降低缴费比例来直接给予补贴,还有部分地区则采用返现形式进行操作;
(4)对那些将下岗员工安排到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企业而言,取得的营业收入将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5)如果这些安置下岗员工的企业中,这类员工所占据的比例高达企业总人数的60%,那么他们从事的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同样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6)如果由企业主组织下岗员工或者下岗员工自己亲自参与市容、环境建设方面的公益性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的、季节性的或者突击性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同样可以享受三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7)同样的,如果企业能够组织下岗员工或者下岗员工自行寻找承包租赁资源,如开发荒山、荒地、荒滩等场所,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所得的收入,同样在此期间内实行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优惠措施;
(8)针对新创办的安置下岗员工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达60%以上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可享受到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的政策红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三款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